news生命分享


因為神 關係得以修補 — 張婷婷

大家好,我叫張婷婷,現於港島教區的已婚有孩子的團契,兒子則在青少年團契查經中。感謝神!我在2015年12月 6日 於淺水灣受洗成為基督徒。
 
第一次來到教會是因為姊妹Virginia的邀請, 而認識Virginia是因為我們的孩子是同校的。大約在2013年8月,Virginia約我去姊妹Jessica家查經,因為不好意思推卻,便答應一起查經。 大概三個月後,因為自己的想法和跟姊妹有一些誤會,便沒有繼續返崇拜及查經。後來我一直返另一間教會。
 
直至2015年4月19日, 那是我第二次回來香港基督教會,這是為了看青少年明謙的受浸。那時Jessica和Virginia 再一次邀請我返教會,並再約我一起查聖經。這次我的態度和之前不同,更感激有人願意無條件付出時間及心機給我,為的是讓我明白神。
 
與姑仔的關係
 
以前的我是個自我中心的人, 總覺得自己有理,容易看到身邊的人的不是,充滿負面和投訴,卻不覺得自己有錯。當我讀到關於罪的經文時,我開始慢慢發現,以前對姑仔有很多不滿,我內心有很多苦澀,不解怨。 以前的我總是看不到自己的錯和罪,就如聖經提到「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」(路加福音6:41節)。讀完聖經當晚,我對自己的罪感到扎心,便致電給姑仔,跟她道歉,承認在處理之前的事上對她欠缺體諒,彼此冰釋前嫌。
 
與兒子的關係
 
以前對兒子,我都是「一言堂」,有我說,無他說。 我動不動便帶著怒氣責打兒子,兒子也怕了這個惡媽媽呢。 但當我讀到關於罪的一課時,我開始去認罪。我覺得神一直都在改變我,藉著祂的話語, 經文「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。」(以弗所書4:2),並且身邊的姊妹提醒我,要如何制伏自己的舌頭和控制自己的情緒,不要一開口就囉唆和投訴,反之,要先祈禱,被神去改變內心才對。 這使我經歷神的幫助,便決定相信神。
 
與神個人的關係
 
以前認識的神,就是我有所求的時候,我就會祈禱,祈求等神給我所想要的。現在,每天也會祈禱,而且充滿感恩,因為這是一段我和神之間的個人關係。
 
因為神,我和姑仔,我和兒子的關係好了很多,現在我和姑仔多了一起吃飯; 我和兒子就多了很多聊天的時間。因為神,我最大的掙扎也成為我最大的感激,當初丈夫強烈反對我受洗歸入基督,但當我想到聖經上說,每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時,我決定堅持受洗。丈夫最後看見我的堅決也表支持,他帶著腳傷也到來看我受洗,很難忘,很感激我丈夫。